2022年一季度,财政部共发布8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第一千四百八十七号——第一千五百七十三号),其中,投诉处理结果公告59条,行政处罚结果公告28条。据统计,在这87则信息公告中,评审错误问题共出现四次,以下为具体情况:
第一千四百八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查看详细)指出,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评审错误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投诉事项成立,但不影响本项目成交结果。
第一千五百一十四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查看详细)指出,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1.金房物业公司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。2.金房物业公司提供虚假材料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四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成立。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。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,确认采购活动违法。
第一千五百三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查看详细)指出,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1-4为:沈阳中电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多项技术指标要求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、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1成立,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,投诉事项3、4缺乏事实依据,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。
第一千五百四十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查看详细)指出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潘际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,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四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部分成立。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,确认采购活动违法。